煤礦用移動類阻燃型額定電壓1.9/3.3kV及以下采煤機金屬屏蔽軟電纜
用途:本產品按MT/T818.4-1999制造供貨,適用于額定電壓0.66/1.14kV和1.9/3.3kV采煤機及類似設備,作連接電源用軟電纜。
使用條件:
1)電纜導體的長期允許工作溫度為90℃。
2)電纜的最小彎曲半徑為電纜直徑的6倍。
型號、名稱及用途:見表1
表1
電纜結構形式截面示意圖:如圖所示。
規格、結構:見表2、表3。
表2
注:監視線芯絕緣外徑應與動力線芯絕緣外徑相當。
表3
注:監視線芯絕緣外徑應與動力線芯絕緣外徑相當;MCPT無監視線芯。
技術要求:
1)動力線芯采用乙丙橡膠為基料的絕緣膠料,其性能應符合GB/T7594.8-1987中XJ-30A型規定。
2)控制線芯絕緣應采用GJB733.1附錄E規定的聚全氟乙丙烯或具類似性能的材料,成品電纜絕緣抗張強度應不低于13.8MPa絕緣伸長率不小于100%。控制線芯不少于3根,芯線截面2.5mm2或4mm2.
3)絕緣線芯浸入水中12h之后,Uo/U為0.66/1.14kV的電纜應進行3kV、5min的工頻電壓試驗;Uo/U為1.9/3.3kV的電纜應進行6.8kV、5min的工頻電壓試驗。試驗工程中不應發生擊穿現象。
4)絕緣線芯應經受吸水試驗,1~14d電容增率≤10%,7~14d電容增率≤3%。
5)動力線芯的絕緣電阻,應符合表4的規定。
表4
6)其他電氣、機械物理性能、耐燃燒(阻燃性)性能等要求,按MT/T818.1的有關規定。試驗方法按GB/T3048、GB/T2951、MT/T818.1及MT386標準規定進行。
包裝、交貨長度要求:
①電纜應整齊卷繞在電纜交貨盤上,每盤只允許卷繞同一型號同一規格的電纜,電纜端頭必須緊密包封。
②交貨長度應不小于200米,短段電纜應不超過總長度的10%,計量誤差不超過±0.5%(或按雙方協議商定長度交貨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