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纜,特別是信號的屏蔽方式分以下幾種:
分屏——對每一芯進行獨立屏蔽的方式;
對屏——對每對雙絞線進行一個獨立屏蔽的方式;
組屏——對一組多芯纜進行一個獨立屏蔽的方式;
總屏——對電纜整體進行一個最外部的屏蔽方式。
這些屏蔽方式是可以組合進行的。
有關電纜選型,詳見《GB50217-2007電力工程電纜設計規范》:
3. 6
控制電纜及其金屬屏蔽
3. 6. 1 雙重化保護的電流、電壓,以及直流電源和跳閘控制回路等需增強可靠性的兩套系統,應采用各自獨立的控制電纜。
3. 6. 2 下列情況的回路,相互間不應合用同一根控制電纜:
1 弱電信號、控制回路與強電信號、控制回路。
2 低電平信號與高電平信號回路。
3 交流斷路器分相操作的各相弱電控制回路。
3. 6. 3 弱電回路的每一對往返導線,應屬于同一根控制電纜。
3. 6. 4 電流互感器、電壓互感器每組二次繞組的相線和中性線應配置于同一根電纜內。
3. 6. 5 強電回路控制電纜,除位于高壓配電裝置或與
高壓電纜緊鄰并行較長,需抑制干擾的情況外,其他可不含金屬屏蔽。
3. 6. 6 弱電信號、控制回路的控制電纜,當位于存在干擾影響的環境又不具備有效抗干擾措施時,宜具有金屬屏蔽。
3. 6. 7 控制電纜金屬屏蔽類型的選擇,應按可能的電氣干擾影響,計入綜合抑制干擾措施,并應滿足降低干擾或過電壓的要求,同時應符合下列規定:
1 位于110kV以上配電裝置的弱電控制電纜,宜選用總屏蔽或雙層式總屏蔽。
2 用于集成電路、微機保護的電流、電壓和信號接點的控制電纜,應選用屏蔽型。
3 計算機監控系統信號回路控制電纜的屏蔽選擇,應符合下列規定:
1)開關量信號,可選用總屏蔽。
2)高電平模擬信號,宜選用對絞線芯總屏蔽,必要時也可選用對絞線芯分屏蔽。
3)低電平模擬信號或脈沖量信號,宜選用對絞線芯分屏蔽,必要時也可選用對絞線芯分屏蔽復合總屏蔽。
4 其他情況,應按電磁感應、靜電感應和地電位升高等影響因素,選用適宜的屏蔽型式。
5 電纜具有鋼鎧、金屬套時,應充分利用其屏蔽功能。
3. 6. 8 需降低電氣干擾的控制電纜,可增加一個接地的備用芯,并應在控制室側一點接地。
3. 6. 9 控制電纜金屬屏蔽的接地方式,應符合下列規定:
1 計算機監控系統的模擬信號回路控制電纜屏蔽層,不得構成兩點或多點接地,應集中式一點接地。
2 集成電路、微機保護的電流、電壓和信號的電纜屏蔽層,應在開關安置場所與控制室同時接地。
3 除上述情況外的控制電纜屏蔽層,當電磁感應的干擾較大時,宜采用兩點接地;靜電感應的干擾較大時,可采用一點接地。
雙重屏蔽或復合式總屏蔽,宜對內、外屏蔽分別采用一點、兩點接地。
4 兩點接地的選擇,還宜在暫態電流作用下屏蔽層不被燒熔。
3. 6. 10 強電控制回路導體截面不應小于1.5mm²,弱電控制回路不應小于0.5mm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