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 火災時由于環境溫度劇烈升高,導致線芯電阻增大,當火焰溫度800-1000℃導體電阻約增大3-4倍,此時仍應保證系統正常工作,必須在此條件下效驗電壓損失。通常只要在正常情況下(即電壓偏差允許值+5%~-5%)選擇的電線,電纜截面放大一至兩級就可以了。原理選擇50m㎡及以下時,放大一級截面,70m㎡以上時放大二級截面。
3、 一般有機的耐火電纜本身并不阻燃。若既要耐火又要滿足阻燃要求時,應采用阻燃耐火電纜或
礦物絕緣電纜。
4、 耐火
阻燃電纜必須注明阻燃等級。若不注明則一律視為C級。
5、 普通電纜及耐火電纜敷設在耐火電纜槽盒內,并不一點滿足耐火的要求。
十四、交貨長度
電纜交貨長度應不小于100m,計量誤差應不大于±0.5%。允許以長度不小于20米的短段電纜交貨,其數量應不超過交貨總長的10%。
根據雙方協議,允許以任何長度的電纜交貨。
十一、 包裝標志及運輸
1、 電纜可采用成圈或成盤包裝。當采用成盤包裝時,電纜應妥善包裝在電纜盤上交貨,電纜伸出的長度應不小于300mm,端頭上應用電纜封套可靠密封。
2、 成盤包裝時,每根電纜包裝上應附有產品質量證明單,證明單放在不透水的袋內,并固定在電纜盤側。
每個電纜盤外側應標明:
a、 制造廠名稱或商標;
b、 電纜型號及規格;
c、 長度;m
d、 制造日期:年 月
e、 標準編號;
f、 毛重;kg。
g、 表示電纜盤正確旋轉方向的符號。
3、 運輸和保管
a、 線盤不允許平方;
b、 運輸中嚴禁從高處扔下裝有電纜的電纜盤,嚴禁機械損失電纜。